摘 要: | 一、“非公经济36条”为众多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众多的民营企业对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有着浓厚的兴趣,而2月下旬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非公经济36条)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这对事实上已经进入和渴望进入国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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