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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
作者姓名:
王赫
摘 要:
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医患双方。司法鉴定的启动: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
关 键 词:
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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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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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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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
法律服务机构
医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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