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
作者姓名:王赫
摘    要: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者医患双方。司法鉴定的启动:目前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司

关 键 词:医疗事故鉴定  司法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纠纷  启动方式  行政处理  司法解释  司法机关  法律服务机构  医疗行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