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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军百年军服(七)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士兵服
引用本文:陈悦.中国海军百年军服(七)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士兵服[J].现代舰船,2006(12).
作者姓名:陈悦
摘    要:1935年1月10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海军士兵等级》法规中,将海军分成八个科别(即部门),分别为兵科(内含帆缆、枪炮、鱼雷、水雷等部门)、轮机(内含轮机、电机、雷机,炉工、铁工、铜工、机工等部门)、造械(内含修械)、造舰(内含船匠、漆工)、军需(内含簿记、轮机簿记)、军医(内含司药、看护)、通信(内含电信、信号)、军乐(内含军乐、司号),与同时期日本海军的做法相仿,每一科别内又有上、中、下士以及一、二、三等兵,一、二等练兵的具体级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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