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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在兵团国有农用地承包经营中的适用
作者姓名:崔良仁
摘    要:《物权法》深刻地阐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其中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物权法》享有4个方面的权利,即: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权;不短于30年的土地长期承包经营权(含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随意调整承包地、收回承包地);土地被征收获得补偿权和承包期内的土地流转权。

关 键 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物权法》  农用地  国有  兵团  土地流转权  土地占有  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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