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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军事立法历史分期研究述评
引用本文:张艳.新中国军事立法历史分期研究述评[J].军事历史,2013(3):48-52.
作者姓名:张艳
作者单位: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军事法学研究室
摘    要:学术界关于新中国军事立法的历史分期有多种观点,但研究成果存在明显不足,主要源于阶段划分评定标准的缺失。为弥补这一缺失,建议以军事法出台的数量、关键性的中央军委会议和重大标志性法律出台3个指标作为衡量和评定阶段划分的标准。基于此标准,新中国的军事立法可以划分为起步(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3年)、曲折发展(1954年宪法制定到1965年)、停滞(1966年到1976年"文革"期间)和恢复发展(1976年"文革"结束后至今)4个阶段。

关 键 词:新中国军事史  军事立法  历史分期  阶段划分

Comments on the Dividing of Military Legislation History in New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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