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兵工生产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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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刚,李明贤.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兵工生产概述[J].军事历史研究,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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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刚 李明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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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军兵工生产从红军时期的官田兵工厂开创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从军械维修发展为能生产制造轻武器。特别解放战争时期,是我军兵工生产的承前启后时期,无论从厂的数量和规模,还是从生产制造兵工产品种类和质量以及人员素质都较解放战争时期以前的兵工生产有一个较大发展;同时,它又为我军建国后的兵工生产奠定了基础。 一 (一)兵工厂在各区的分布情况 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兵工厂在接收日、伪兵工厂的基础上较之抗日战争时期有所发展、壮大,并逐步形成了华北、东北、华东、晋绥、中原五个解放区的兵工厂群。1945年,我军兵工厂在职工100余人、机床10余台规模的有数十个,到1949年上半年,各解放区兵工厂总数达160个,职工总人数达9.98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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