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三兄弟——以身试法 咎由自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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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建义.刘氏三兄弟——以身试法 咎由自取[J].中国民兵,19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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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建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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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4月8日,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灯塔县依法判处犯有破坏电力设施罪的刘占超死刑、刘占有死刑(缓期2年执行)、刘占军有期徒刑10年.判决公布之后,人们无不拍手称快,认为刘氏三兄弟被依法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原来,刘氏三兄弟,家住灯塔县张台子镇,他们兄弟三人都是民兵。老大刘占超今年33岁,最小的刘建军也25岁。近年来,他们看到不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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