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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职权及其办事机构的职责规定
作者姓名: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作者单位: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摘    要:一、关于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职权的规定国防动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的国防动员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议定的事项,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区域的国防动员工作。"本法所指的国防动员委员会,主要分为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关 键 词:国防动员  委员会  办事机构  中央军委  职责分工  办公室  国务院  国防教育  职权  国民经济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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