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民兵编组应实现“两个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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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玉泉.企业民兵编组应实现“两个突破”[J].国防,2001(11):1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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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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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阳江军分区司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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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城市民兵组织主要建在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基本不承担民兵工作义务,既存在着严重的兵役负担不平衡,也使聚集在非国有企业的大量优秀青年不能进入民兵组织,严重制约着民兵整体质量的提高。因此,今后城市民兵编组应彻底突破所有制界限,根据人员素质和高技术局部战争的需要而定。突破所有制性质的限制编组企业民兵,首先要突破党管武装的实现形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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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民兵 民兵组织 兵役制度 企业武装部 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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