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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吗
摘    要:编辑同志: 我于去年8月接任某厂厂长。进厂工作后,我发现厂内刘某等4位工人经常不上班,只是领工资的时候才来厂里一次。经调查得知,该4名工人系当地知名村霸刘某等人的家属。1996年至1998年间,刘某等4人经常到我厂寻衅滋事,拦截进出厂的车辆,打骂我厂工人。当时的厂领导迫于压力,与刘某等人指定的4名家属分别签订了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现在他们与厂里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履行了3年,请问,我能否解除工厂与这4名工人签订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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