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武干部实行谈话诫勉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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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学春
,郭焱
,谷丰盛.对专武干部实行谈话诫勉制度[J].中国民兵,199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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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学春 郭焱 谷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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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光山县人武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建立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实行谈话诫勉制度的意见》,受到了信阳地委、行署和军分区的肯定。 该制度以《党政干部任用条例》和《民兵工作条例》为依据,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分谈话制度和诫勉制度两部分。谈话制度规定专武干部遇有下列情形时,应由组织上与其谈话: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精神上出现偏差时;得到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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