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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信箱
引用本文:陆海涛.法官信箱[J].解放军生活,2012(12):55.
作者姓名:陆海涛
作者单位:沈阳军区军事法院
摘    要:军车在执行任务期间与地方车辆发生了刮碰,由此产生的赔偿纠纷,地方当事人想到军事法院起诉,军事法院能受理吗?——某团汽车排驾驶员小王陆法官:地方当事人起诉军人或军队单位的民事案件,通常称为"地告军"案件,以往此类案件只能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明确了下列6类民事案件,地方当事人

关 键 词:军事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  法官  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  军人  提起诉讼  赔偿纠纷  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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