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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国防动员建设的领导
作者姓名:马俊鹏  张容胜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摘    要:我国<国防法>规定: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工作.

关 键 词:主体地位  各级政府  人民防空  领导职能  政府领导  国防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  国防交通  协调发展  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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