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人防设施法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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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强.擅自占用人防设施法不容[J].国防,2000(12):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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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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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侵占国防设施案。被达州市工艺美术公司改造并侵占长达6年之久的人防工程终于归还给人防办。 据达州市人防办主任杨世渠介绍,1972年,国家投资在达州市城内修建了一些人防工程,责成人防办负责平时的开发利用和工程维护。1992年3月,与一处防空工程设施相邻的达州市工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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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侵占 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 依法 国防 公司 达州市 工艺美术 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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