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的集团公司副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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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从武.身陷囹圄的集团公司副总[J].兵团建设,201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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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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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制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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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清算组的名义,擅自将化工厂一块国有非经营性土地进行处理,将补偿款划归个人,自以为聪明,反倒栽了大跟头新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林某,在担任该集团下属公司新疆有机化工厂清算组组长期间,擅自将化工厂一块国有非经营性土地进行处理,所得地上附着物补偿款513.5万元转入自己的房地产公司,归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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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算组 房地产公司 非经营性 乌鲁木齐市 有机化工厂 归个人使用 行处理 新疆 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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