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内河执法船是一种警用船只,它的设计和建造,应该遵循以下规则:方便执法、长期的居住性、经济性、搜救和其他用途。为了方便执法,就不便于在执法船上安装中小口径舰炮这样的军舰用装备,而应采取武装警察的武器系统,如单兵枪械、12.7毫米大口径机枪、班用榴弹发射器和以防特殊情况的便携式火箭筒。除去武警的杀伤性武器外,执法更应该配备和使用非杀伤性的防暴警用设备,如警棍、电棒和其他非致命性武器,如高压水枪、催泪瓦斯、臭味弹、辣椒素、闪光弹、船舶拦阻装置(如缠住螺旋桨的渔网弹等)、声波武器(150分贝的扩音炮)、用于夜间短暂性致盲的高亮度大功率探照灯,化学失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