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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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伟翔.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J].军队政工理论研究,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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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伟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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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空军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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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以高于公有制经济的速度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党的政策继续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更快地发展。这就使有的同志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途产生了担忧,有的甚至说“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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