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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两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完备
摘    要:美国早在1978年便开始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当年由美国国会通过的《政府行为道德法》明确规定,行政、司法、立法部门的官员,必须公开本人、配偶及子女的财产状况,并按规定程序提交财产状况的书面报告。1985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准则》,对众议员及雇员的家庭财产的申报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关 键 词:财产申报制度  官员  美国国会  财产状况  政府行为  书面报告  道德准则  家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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