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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不敢与不能
引用本文:刘美华.不想、不敢与不能[J].政工学刊,2004(10):18-18.
作者姓名:刘美华
作者单位:河南省虞城县粮食局
摘    要:古人云:“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我们的纪检监察、反腐倡廉工作,对待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也要首先预防于未然,其次应该挽救于始发,最后才是惩戒于既行。古人将不为财色诱惑所动的廉洁者,也分为三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为

关 键 词:刘美华  《不想、不敢与不能》  杂文  当代  中国  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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