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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与回声
摘 要:
编辑同志:现役部队军官将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这是令人欣慰的大事。我们想问一下,尚未移交地方的人武部干部是否也与编辑同志:最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四条规定:“军官军衔按照军官的服役性质分为现役军官军衔和预备役军官军衔。”按照中共中央(1986)5号文件规定“人武部干部应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请问县(市)人武部干部是否应授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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