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处理好《纲要》与其它法规的关系。《纲要》与条令条例等其它法规,共同构成了军队正规化建设的法规体系,它们互相渗透,互为补充。但《纲要》是基层建设的最高法规,是新时期加强部队基层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所有基层建设法规中的“母法”。条令条例等其它法规,都属“子法”,是对《纲要》的具体和深化。两者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规范、指导和促进基层建设,保证部队建设走上正规化的发展轨道;二者又具有不可替代性,《纲要》是基层建设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具有综合性、全局性的特点,条令条例和其它法规文件则是针对部队建设的某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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