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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防科工委印发《军品出口管理清单》为加强军品出口管理,规范军品出口秩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11月1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共同印发了《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科工法〔2002〕828号)。 《军品出口管理清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军贸管理向依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该清单按照武器装备的常规分类方法,分为轻武器,火炮及其他发射装置,弹药、地雷、水雷、炸弹、反坦克导弹及其他爆炸装置,坦克、装甲车辆及其他军用车辆,军事工程装备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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