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军婚可以判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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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荀恒栋.这样的军婚可以判离吗[J].解放军生活,2011(3):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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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荀恒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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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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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荀律师:我姐夫是一名现役军人,由于他与我姐长期两地分居,就与部队驻地一名女青年在一起生活。我姐想离婚,但我姐夫就是不同意。请问:我姐夫与那个女青年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吗?我姐夫不同意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吗?我姐可否要求离婚过错赔偿?——成都军区杨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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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离婚过错赔偿 女青年 现役军人 军婚 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 不同意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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