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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这样的军婚可以判离吗
作者姓名:
荀恒栋
作者单位:
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
摘 要:
荀律师:我姐夫是一名现役军人,由于他与我姐长期两地分居,就与部队驻地一名女青年在一起生活。我姐想离婚,但我姐夫就是不同意。请问:我姐夫与那个女青年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吗?我姐夫不同意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吗?我姐可否要求离婚过错赔偿?——成都军区杨伊
关 键 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离婚过错赔偿
女青年
现役军人
军婚
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
不同意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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