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制部队公文要注意党政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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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德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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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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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部队工作中,党委(支部)和行政机关各有各的职责、工作范围.既不能以党代政,也不能以政代党。反映在拟制公文上,就是要坚持党政有别的原则.哪些问题要经党委研究决定以党委的名义发文,哪些问题虽经党委研究决定但以政治机关或军政首长的名义发文,哪些问题经首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部队的名义发文,哪些问题由行政机关研究决定以司、政、后机关的名义发文都有一定的讲究,不能随心所欲,它体现着我们的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文的严肃性。 目前,在这方面存在问题比较多的是党政不分。 如某总队政治部编印的《政工简报》转发了题为《××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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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拟制 党委 行政机关 以党代政 党政分开 首长 决定 发文 政治 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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