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战协定”达成的时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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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家琪.关于“停战协定”达成的时间问题[J].军事历史,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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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家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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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1946年我党代表与国民党政府代表签定“停战协定”的时间,党史界有争论,说法不一。作者据一些史料考证,认为“停战协定”是1946年1月5日达成的,1月10日向全国公布。对这一历史事件比较完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1946年1月5日,中共代表与国民党政府代表达成《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办法》;1月10日,双方代表签订并发布了自1月13日起生效的《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命令》,同时公布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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