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中国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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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河.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中国的法律地位[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19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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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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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510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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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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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在中国的法律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变革,它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目标道路,同时也突破了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能兼容的藩篱。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具有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生产要素的商品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保障的制度化、经营活动的法律化等法律特征。因此,为了建立和健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就必须强化市场经济法制建设,而要强化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就必须确立市场经济法律机制的观念,加快经济立法,构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严格经济执法,强化经济监督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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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 法律地位 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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