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的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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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东.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的构想[J].军事经济研究,2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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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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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沈阳军区联勤部财务部工薪保险处 助理员、助理会计师,少校军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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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军人保险制度于1998年正式启动,相继建立了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医疗保险、转业进企业养老保险和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4个险种,通称“3 l”保险。由于军人保险与地方社会保险政策尚未有效衔接,军人保险的功能也就无法充分体现。因此,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势在必行。一、创建军地社会保险协调机制的必要性一是保证军人保险制度全面落实的需要。从军队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障关联程度上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转业进企业的养老保险和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等3项制度,同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部门互为关联,需得到地方社保部门的支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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