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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征兵宣传和国防教育有机融合
作者姓名:程大欣
作者单位:广东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处长
摘    要:《国防教育法》明确规定:征兵等工作的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负责国防教育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结合征兵等工作开展国防教育。从这个意义上讲,征兵宣传与国防教育相互融合既有法规依据,又有现实必要。目前,虽然各级开展的国防教育中也有一些兵役法规教育等征兵宣传内容,但从征兵宣传与国防教育融合上看,还不够规范、普及和经常,应在搞好"四个纳入"、推进征兵宣传的"四化"上多做工作。

关 键 词:国防教育工作  征兵宣传  有机融合  《国防教育法》  主管部门  法规依据  宣传内容  法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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