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妆浓抹”应相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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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洪芳,叶旭东.“淡妆浓抹”应相宜[J].中国民兵,2007(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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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洪芳 叶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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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武部总结一年的工作,总要推出一些先进典型,通过典型自身的内在驱动力、影响力来带动身边的群众,从而达到“一花香引起百花香,一鸟鸣带来百乌鸣”的效果。但笔者发现,一些单位在宣扬典型时,一味持有“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理念,明明是七分成绩,偏偏说成是十分成绩,明明是大家做的工作,偏偏将其挂到“典型”的名下,明明是还未实现的设想,偏偏说成是现实,这样的结果,难免让人感到有虚夸的嫌疑。典型作用的发挥离不开各级领导机关的大力扶持和宣扬,可谓“金石有声,不扣不鸣,萧管有声,不吹不声”。不宣扬典型,典型起不到“鸣”和“声”的作用。而宣扬典型,无论内外,难免要对其人、其事进行“加工”和“修饰”,去粗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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