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宣传大蓬车”送法到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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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振龙,侯永传.“法律宣传大蓬车”送法到民兵[J].中国民兵,2008(11):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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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振龙 侯永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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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兵中个人做生意的多,民营企业多,下海捕捞的多,私人养殖的多,涉法事务也多。为了使大家依法经营,靠法致富,用法办事,区人武部成立法律宣讲小组,由政委任组长,并腾出一辆专车为“法律宣传大蓬车”,车上既有学法用法的书籍报刊,又有一些人违法犯罪的警示图片,他们经常到各个街道、厂矿企业和农村的民兵组织中,每到一处,广泛宣传《民法》、《刑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并将常用的法律知识编印成小册子,发到广大民兵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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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兵 法律宣传工作 军队建设 公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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