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军队国有企业产权界定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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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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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空军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助理员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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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军队选择部分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将国有企业改组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必须进行产权界定,公平、合理地确定军队注入企业的资本金。应依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产权界定,对资产进行认定和价值重估,对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和重新认定,以认定和价值重估后的实际资产扣除债务后的净资产或净权益,确定国家资本金数量,作为军队投资主体在“公司制”企业中的投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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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军队企业 改制 产权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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