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四厂不该合并武装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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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正兴,谢崇启,唐朝安.八一四厂不该合并武装部[J].西南民兵杂志,199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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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正兴 谢崇启 唐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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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金口河区人武部
(王正兴,谢崇启),四川金口河区人武部(唐朝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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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有814厂原×××厂长,在企业经营机制转换中,为强求企业内部的机构改革.在无任何报批手续的前提下,将建厂时就有的正处级武装部与保卫处合并,造成武装机构降格,人员待遇偏低,致使武装部名存实亡,无法开展正常工作,违背了国家“七部委”文件精神. 814厂是国家大中型军工企业,其工作任务同属国防建设的组成部分,理应加强和重视国防建设,把武装工作搞得更好,但是作为该企业的厂长,借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在无任何报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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