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武装的原则不能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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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光琳.党管武装的原则不能丢[J].中国民兵,19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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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光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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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芜湖市委 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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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管武装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党、政分开只要求相应地变革企业民兵工作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而丝毫不能排斥企业党组织对民兵工作的领导权和领导责任。党管武装的原则体现在企业就是党组织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监督。过去,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党管武装的原则往往变成了党组织或者党的负责干部行政化的发号施令。这样反而削弱了这个原则。党、政分开后,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主要是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的贯彻落实;搞好人武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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