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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线
摘    要:以案说法母债女偿于法无据张强李晓光闫林姜雯的母亲郑氏年已六十,先后到过黑龙江的大兴安岭、齐齐哈尔和佳木斯的三个女儿家生活,因为过不惯城市生活,又回佳木斯乡下老家生活,由女儿们寄钱赡养。一日,郑氏在二楼堆放木柴处取柴禾,为省事,老人将柴禾往楼下扔,恰巧砸中来收废品的林某。林某为治伤花费了1.2万多元。由于郑氏无力支付林某的医疗费,被林某将在佳木斯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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