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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引用本文:张丽施.试论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J].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1998(2).
作者姓名:张丽施
摘    要: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特点之一是新罪名的大量增加。新增加的罪名中绝大多数是针对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新出现的犯罪问题,这体现在刑法分则的每个部分,在军人违反职责罪中也有所体现。最典型的是刑法第442条规定:“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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