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析“三个不正当”(一)不正当交往,是指不符合军人行为准则和部队规定、不符合党纪国法要求,以谋取个人利益或某种目的,对个人进步和部队秘密、安全、名誉、利益有潜在危害的与他人接触行为。从近几年部队的情况看,军人不正当交往的主要特点有:交往对象具有广泛性,除了官兵之间、亲属之间、朋友之间、老乡之间的交往,少数官兵还与打工经商人员、娱乐场所女青年、地方老板、自由职业者等进行交往;交往时间具有时域性,多数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或因公外出办事时间交往;交往方式具有隐蔽性,冠以亲友关系掩人耳目,运用现代通信手段联络,借用正当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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