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好价格不供货 协调之后须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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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瑾,李海峰.谈好价格不供货 协调之后须赔偿[J].兵团建设,2012(1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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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瑾 李海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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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农十三师红星一场司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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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2007年6月,谢某在农十三师红星一场开办了一个小型轧花厂。同年10月,经朋友介绍,谢某结识了棉花收购商周某。周某声称可为其提供籽棉,双方谈好供货价格后谢某就一次性付给周某货款20万元。付货款后籽棉价格上涨,周某拒绝按原来商定的价格供货,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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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上涨 赔偿损失 供货 籽棉 一次性 案例 棉花 红星 货款 商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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