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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好价格不供货 协调之后须赔偿
引用本文:王瑾,李海峰.谈好价格不供货 协调之后须赔偿[J].兵团建设,2012(14):49.
作者姓名:王瑾  李海峰
作者单位:农十三师红星一场司法所
摘    要:【案例】2007年6月,谢某在农十三师红星一场开办了一个小型轧花厂。同年10月,经朋友介绍,谢某结识了棉花收购商周某。周某声称可为其提供籽棉,双方谈好供货价格后谢某就一次性付给周某货款20万元。付货款后籽棉价格上涨,周某拒绝按原来商定的价格供货,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关 键 词:价格上涨  赔偿损失  供货  籽棉  一次性  案例  棉花  红星  货款  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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