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被自己筑起的“高墙”阻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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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追踪]2012年9月,吴代平伙同四川省泸定县得妥乡乡长,安排本单位出纳以工程承包商名义套取通村公路工程结余款共计107.25万元,将其中的15万元集体私分,另将30万元返还县交通局。2012年年底,两人将魔芋示范基地建设资金10万元和某电力公司协调费10万元套取,与他人共同贪污。吴代平还在结算通村公路款过程中收受承建方贿赂2万元。2013年9月10日,吴代平被泸定县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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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承包商 基地建设 得妥乡 承建方 电力公司 泸定县 水电开发 移民政策 组织培养 检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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