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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被自己筑起的“高墙”阻隔
摘    要:[案情追踪]2012年9月,吴代平伙同四川省泸定县得妥乡乡长,安排本单位出纳以工程承包商名义套取通村公路工程结余款共计107.25万元,将其中的15万元集体私分,另将30万元返还县交通局。2012年年底,两人将魔芋示范基地建设资金10万元和某电力公司协调费10万元套取,与他人共同贪污。吴代平还在结算通村公路款过程中收受承建方贿赂2万元。2013年9月10日,吴代平被泸定县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关 键 词:工程承包商  基地建设  得妥乡  承建方  电力公司  泸定县  水电开发  移民政策  组织培养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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