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方单位交往应注意保守军事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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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胜平,李洪明.与地方单位交往应注意保守军事秘密[J].国防,19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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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胜平 李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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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源军分区
(李胜平),辽源军分区(李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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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据我们了解,一些军队单位在军民共建活动中,常有忽视保守军事机密的现象发生,如有的部队在“双拥”大会上介绍经验时,将部队的番号、编制和实力暴露无遗。还有的军事设施、武器装备按规定不得参观,却也常常因不好意思谢绝而有求必应。希望有关单位对这一问题引起重视,在军民共建活动中莫违反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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