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党务问答     
《兵团建设》2013,(7):32
党员犯罪需不需要等开除党籍才去追究刑事责任?问:我单位的一名党员犯了罪,请问需要开除党籍后才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李文)答:共产党员触犯了刑法,需要逮捕、起诉和审判的,司法机关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事,而不需要等到党内处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是某部军官 ,我的妻子今年元月被邻居张某打伤后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 ,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但公安机关以不是重伤为由不予立案 ,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请问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在我国 ,刑事案件分为两类 :一是公诉案件 ;二是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军人家…  相似文献   

3.
拍胸脯打包票,拉关系帮疏通,作假证扰秩序……却不知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简称《办法》)第31条至第33条和《律师法》规定,会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执业、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要当心律师以下行为,以防被迷惑蛊惑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4.
我和丈夫都是下岗职工。为了生计我俩于2002年3月开办了一家快餐店。近年来店里的生意日渐红火,但前不久摊上了一件事:几名食客就餐时找茬儿同我丈夫争吵,继而将我丈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甲级。为此,我多次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就是不予立案。请问我该怎么办?张渴望律师解答:张渴望读者,据你来信谈的情况,公  相似文献   

5.
2004年10月7日晚11时许,黑龙江省北安市李某在回家途中经过一昏暗僻静之处时,看见前面有一女子。他见前后无人、地处偏僻、顿生歹意,捡起路边的木棒将该女子击晕并实施了奸淫,而后将其随身携带的女式皮包抢走。被害女子醒来后连夜到公安机关报案。当被害女子报案后回到家时,发现自己的皮包竞在家中,方知自己被强奸是丈夫所为。不久,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修养四法     
一、讲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一个人来说,规矩就像人生道路上的“交通信号灯”。自觉遵守,就能一路畅通,平安无事;否则会违章肇事,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无数血的教训证明的真理。所以,每个同志都要自觉强化规矩意识,自觉养成按规章制度办事的习惯,防止和克服有章不循、违章办事的现象。要时刻告诫自己“守规矩最保险、破规矩最危险”的常理;经常提醒自己,凡是定了的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让规定只是挂在墙上、印在纸上。对于领导干部,既要带头按规定办事,更要严格监督自己的部属守规矩,对违反规矩的人和事要严肃批评,从…  相似文献   

7.
读者文摘     
国外另类交通处罚剃光头在印度尼西亚,司机违章,会被当场罚款,然后没收驾照,最后被无情地剃成光头。送幼儿园在巴西,一旦司机触犯了交通规则,就会被送进司机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同孩子们一起玩虚拟的公路和交叉道上驾驶的游戏,在孩子们的嘲笑和指责声中反思自己的过错。忏悔十年在美国的得克萨斯州,司机违章必须"忏悔十年"。如果是酒后肇事撞死行人,则在十年惩戒期内的每个月,抽出一天时间,站在自己醉酒的酒店前,手举一块写着"我因酒后驾车,不幸撞死人"的牌子,向过往的司机现身说法。  相似文献   

8.
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严格责任追究 ,是落实责任制的关键 ,也是从纪律上使党成为包括部队全体官兵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的保证。(一 )准确把握追究的“责任内涵”。一方面 ,要防止和克服工作中笼统讲责任 ,模糊忽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倾向。另一方面 ,也要防止和克服把责任追究当作“筐” ,什么东西都往里装的现象。要明确被追究的错误必须是属于党风廉政建设范围 ,被追究的对象必须是领导干部 ,发生的案件、问题必须是与领导干部职责紧密关联而又不是负直接责任的。如果把不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如计划生育问题…  相似文献   

9.
国有企业改制的实践表明,依法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法人治理机制,能够使原有企业改变旧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真正的实现企业脱胎换骨,得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快速的发展反之,长期墨守成规,不进行股份制改造,不改变僵化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摸式,就会使军工企业失去竞争力。最终会导致企业彻底被市场淘汰。企业改制中由于企业主要领导人缺乏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企业主要领导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大量存在,如何规范地进行军工企业的改造,就有必要从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的意义,如何依法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等方面加强认识。  相似文献   

10.
醉与罪     
一辆小客车在乡间道路上左突右闪,疾驰而过,路面留下了两道歪歪扭扭的胎印。随着远处传来砰!的一声巨响,司机鲁某醉酒驾驶导致1名行人重伤、多名乘客受伤,最终身陷囹圄,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连长,我,我父亲遇车祸了!战士小程神色慌张地推开某团修理连王连长的房  相似文献   

11.
一、理论与实践的不同回答 军人在犯罪后追诉之前或在追诉过程中死亡应否追究其刑事责任,传统的刑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回答是不尽一致的。根据刑法罪责自负原则,罪及个人,也就是说,刑事责任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来承担,如果犯罪人死亡,则意味着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已经消  相似文献   

12.
协议的可追究性为解决电子商务纠纷提供了重要的不可否认的证据,有必要深入分析SET协议的可追究性.Kailar逻辑是一种针对电子商务协议的可追究性而开发的形式化分析工具.先对SET协议进行了形式化的表述,然后利用一种改进的Kailar逻辑对SET协议的可追究性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协议只能满足商家和支付网关的可追究性,而不能满足持卡人的可追究性.最后,对协议进行了改进,使其能够满足持卡人的可追究性.  相似文献   

13.
战争铁闻     
俄国彼得一世在位的时候,最讨厌部下酗酒。为了防止下属醉酒误事,他下了一道命令:凡是在职人员醉酒的,授予他一枚“铁制特别奖章”。这种奖章大如菜盘,重约8公斤,正反两面铸有“奖给醉汉”的醒目大字,用铁链套在违令者的脖子上,并且上好铁锁,一周内不得取下。这一治醉妙法果然生效,两次荣获“勋章”者屈指可数。  相似文献   

14.
针对当前装甲车辆驾驶技能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和应用上的不足,将云理论引入装甲车辆驾驶技能评估,提出了基于云重心评判的装甲车辆驾驶技能评估方法。首先建立了云模型表示的指标体系,通过采集实车驾驶数据获取指标值;然后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其加权偏离度并将其输入评测的云发生器,最终得到评估结果。结果表明:基于云重心评判的装甲车辆驾驶技能评估方法能实现对装甲车辆驾驶过程的准确评估,为解决装甲车辆驾驶评估依赖经验教学的问题提供了技术路径。  相似文献   

15.
正【案例】2012年5月18日,是蒋某的生日。当晚,蒋某邀请好友郑某、王某、赵某一起在饭店小聚。席间,四人一时兴起喝了1公斤白酒。酒后,赵独自步行回家,在附近的道路上遭遇车祸死亡,肇事车辆逃逸。事后,交警部门对赵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赵某的体内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酒标准的数倍。赵某家人料理完丧事后,一纸诉状将蒋某、郑某、王某3人告到法庭。他们认为蒋某等人在赵某醉酒后有义务将赵某安全送回家中,但却没有尽到义务,致使赵某被撞死,要求3人赔偿赵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  相似文献   

16.
为了解决坦克驾驶训练中因操作状态难以保留、操作细节难以再现而无法实现对训练成果深入分析与客观评价的不足,以坦克驾驶训练数字化记录与评判系统总体设计为切入点,基于基础驾驶动作的分解与组合以及车辆状态信息获取设计了驾驶动作记录仪,实现了坦克驾驶训练过程中动作状态信息的采集与数字化存储,并应用矩阵变换理论,提出了一种基于关键性动作参数查找与判断的方法,对基础驾驶动作进行了过程识别与效果评判。分析表明:该系统的技术能对坦克驾驶动作状态进行数字化记录,而基于状态矩阵变换的方法能实现基本驾驶过程的识别与评判。  相似文献   

17.
《政工学刊》2004,(7):63-63
浓茶解酒 不少人认为,喝得酩酊大醉的人.只要喝大量的浓茶便可以解酒。事实上,醉酒后多饮浓茶不但不能解酒,还会产生副作用。因为茶叶中所含的咖啡碱与酒糟结合会起化学反应,会产生一种加重醉酒人痛苦的物质。  相似文献   

18.
周科长醉酒了,在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武部来说,简直就是奇迹。周科长是一个硬铮铮的男子汉。一般来说,酒是真正的汉子的孪生兄弟。历史上的张飞、李逵、武松,哪一个好汉与酒无缘?而周科长却不然,一向对酒缺乏感情。但2004年7月9日晚,周科长被酒折腾得当场倒在餐桌上不省人事。  相似文献   

19.
漫谈禁酒令     
酒,算得上是“老资格”,它的存在,少说也有几千年,而且名声颇佳。关于酒文化的著作,一册又一册;酒和名人的趣事,一件又一件。“李白斗酒诗百篇”,好像李白能诗是酒的功劳,而此公丧命于酒,却似乎被人遗忘。他醉酒,看到河中映出月亮,一头扎进河里捞月,当然再没出来。  相似文献   

20.
只因与个体补胎部老板刘某结下恩怨,于是滋生行凶报复的念头。终于在一次醉酒后,冲动的周某用4个装满汽油的矿泉水瓶准备纵火,结果被警觉的出租车司机识破,并及时报了案。萌生纵火的邪念,酒后逞恶的大话,成为了周某违法受罚的铁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