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为更好地了解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在预备役制度方面所作的改革及其对后备力量建设的影响,奉刊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问:这次修改《兵役法》,对预备役制度作了哪些调整? 答:在预备役制度方面,《兵役法》主要改革了士兵预备役的分类方法。修改前的《兵役法》主要以年龄为标准,将民兵和退伍军人分为一类预备役和二类预备役。  相似文献   

2.
通知指出,《预备役军官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预备役军官制度的重要法律,对于加强新时期军队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完善我国兵役制度和军队干部制度,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预备役军官法》是与兵役法衔接,与我军干部工作“三个条例”相配套的重要法律。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制定《预备役军官法》的重要意义,理解和掌握《预备役军官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提高贯彻落实《预备役军官法》的自觉性。  相似文献   

3.
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遇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突出表现在民兵、预备役工作“人员难集中、经费难筹措、活动难开展”三个问题上。同时,在基层武装部设置、专武干部配备、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安全、民兵、预备役流动人员管理等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影响和制约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运行机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缺少相应的法治手段。因此,近年来,我们依据国家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法律法规,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解决以下问题上取得了较大突破。  相似文献   

4.
为依法开展民兵工作,切实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使民兵、预备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今年伊始,四川泸州市市中区人武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的《条例》、制定出执法责任制,并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在全区  相似文献   

5.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正案(草案)》,改变了预备役士兵的分类标准(请参阅《国防》1999年第3期“预备役制度的重要改革”一文)。这一改革,将对后备力量建设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5月26日,云阳县武装部全休干部、职工、专武干部和参训民兵共200余人举行《兵役法》颁布十周年报告会。 县武装部部长贺川遵照县国防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对全县10年来在宣传、贯彻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广大民兵在地方  相似文献   

7.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是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全面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一年多来,《意见》已成为统一军地各级认识的思想武器,加强和改进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科学指南,推进民兵预备役建设的强大动力。在学习贯彻《意见》过程中,国防后备力量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紧贴实际抓落实,服务中心求实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本刊摘登部分单位的经验,以期推动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激励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以更高的热情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后备力量(即民兵和其他预备役人员),作为人民战争的坚实基础,作为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地位和作用,已经为宪法和兵役法所确认。在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后备力量的建设,是适应时代特征和我国国情,兼顾经济建设和国防需要,符合国家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因而在国防战略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军事性与群众性相统一是民兵和预备役的基本特征。从这一特征出发,  相似文献   

9.
云南省易门县人武部认真组织参训民兵学习修改后的《兵役法》,为年度民兵军事训练增添了新内容。 今年民兵军事训练一开始,他们就抓住时机,广泛开展《兵役法》的宜传学习,为全县掀起学习贯彻《兵役法》高潮带了好头。在学习中,他们还就有关军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方面的章节认真组织讨论。参训民兵一致认  相似文献   

10.
《中国民兵》2007,(10):6-7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意见》,是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全面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一年多来,《意见》已成为统一军地各级认识的思想武器。加强和改进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的科学指南,推进民兵预备役建设的强大动力。在学习贯彻《意见》过程中.国防后备力量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紧贴实际抓落实,服务中心求实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夕,本刊摘登部分单位的经验.以期推动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激励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以更高的热情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相似文献   

11.
凌峰 《国防》2006,(10):19-21
一段时间以来,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战线的全体同志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各项工作中,学习上求深化,行动上求深入,后备力量全面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运用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持续增长、讲求效益等核心理念来审视国防后备力量战线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上,现役人员和预备役人员的教育管理区别明显。目前,由于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模式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现役人员和预备役人员的教育管理存在明显的区别。同为从事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人员,现役人…  相似文献   

12.
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高度重视国防后备力量法规建设,国家立法部门先后出台了<国防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国防教育法>、<预备役军官法>、<民兵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法规,有力推动和促进了国防后备力量全面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感到还存在法规不够健全,有些条款操作性不够强,尚未形成层次分明、配套协调、互为补充的法规体系,以及有法难依和违法难究等问题.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国防后备力量战线充实了大批新鲜血液,他们年轻有为,开拓进取,使民兵预备役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但有些年轻的人武、专武干部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对后备力量建设的一些基本制度和领导体制了解不够全面,不少同志经常向编辑部咨询有关制度问题。为此,本刊特将郑怀盛同志最近在中央党校国防教育研讨班的讲稿《我国的国防领导和后备力量领导制度》分两期刊出,以满足这部分同志的需要。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军区关于订刊用刊的指示精神,坚持用《华北民兵》占领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充分发挥刊物教育引导作用,不断增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国防意识和政治素质,为推动首都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一,在"订"字上严格标准,确保刊物征订足额到位《华北民兵》是指导我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权威性刊物,是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载体,也是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相似文献   

15.
一、为什么要调整参训误工补贴统筹办法? 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的误工补贴,是国家为保障预备役训练工作的开展,对预备役人员因参加军事训练影响正常工作及收入而给予的经济补偿。这是我国兵役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这次兵役法修正案,进一步肯定了对预  相似文献   

16.
李东军 《国防》2005,(10):6-7
当前,随着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广泛运用,世界军事变革迅猛发展,战争形态正发生着深刻变化,使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面临全新的机遇和挑战。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必须着眼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要求,以信息化牵引和带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跨越式发展。一、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要求,调整优化国防后备力量组织结构近年来,各地以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科技参战、科技支前、科技保障能力为基点,深化民兵、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下大力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组织结构有了明显进步,整体战斗力水平得到…  相似文献   

17.
一句话新闻     
山东省夏津县坚持把订好用好《中国民兵》、《中国国防报》等报刊作为指导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严格按  相似文献   

18.
我国实行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民兵和预备役部队都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兵是战略力量、预备役部队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重点,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两者在建设上存在一些不协调、不和谐的现象,影响了整个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编组上争地盘、争人员,建设上争地位、争经费,是当前一些地区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处理好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建设之间的关系,促进两者之间协调发展,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19.
德军拥有一套系统完善的预备役制度,这主要归功于一系列详细的军事法规,如1972年颁布的《兵役法》、1979年出版的《联邦国防军与预备役》。统一后的德国基本沿袭了原西德的预备役法规,仅对某些规定做了部分调整和补充,体现在1992年颁布的《德国联邦国防军预备役方案》中。这些军事法规直接指导着德国预备役建设的各个方面。 1、明确来源和分类。《兵役法》规定,凡退出现役,年龄在32岁以内的军人都要转入预备役,并将其分为三类:常备预备役、紧急应征预备役和候补预备役。为适应21世纪的作战需要,德拟出台新的预备役法规,把重点放在发展海、空军和一些技术兵种的预备役部队建设上,同时压缩其他预备役人员数量。此外,《预备役方案》按一、二、三类人员对预备役人员进行编组,并根据任务将其编入战时应补充的部队:一类预备役人员主要参加  相似文献   

20.
一、为什么要修改兵役法? 1.修改兵役法是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加强军队质量建设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加强军队质量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是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的重要思想,是江泽民主席反复强调的重大问题。为了迎接世界军事革命的挑战,我军正在按照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要求,实现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这对我军的兵员构成、兵员素质,以及后备力量建设等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兵役法是国家军事制度的重要法律,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本依据。由于1984年兵役法在兵役制度、服役期限以及民兵、预备役建设等方面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和新时期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要求,急需进行修改,以利于优化军队的兵员构成,积蓄雄厚的后备力量,提高武装力量的整体素质,使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地适应世界军事领域的重大变革,适应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现代战争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