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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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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表现为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形式,具有规范抚恤优待行为、推进军队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等作用,体现了国家安全、正义、公平、秩序和利益等核心价值以及维护优抚对象具体人权的终极价值。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必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注意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并把握好守法、执法、司法等环节。  相似文献   

2.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优抚制度是与"扩红"运动相伴而行的.为了促进"扩红"工作的顺利开展,苏维埃政府对军人优抚工作极其重视,制定形成了层次分明的优抚法规体系,设立了党、政、军、民相互协调配合的优抚工作机构,构建了以土地分配、劳动力优待、生活优待为核心的优待制度,初步建立了具有时代特色的伤残抚恤和死亡抚恤制度.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优抚制度不仅推动了"扩红"运动的顺利开展,而且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优抚制度的发展完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中国优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隋东升优抚制度,是优待和抚恤制度的简称。即对武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进行精神安慰、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一般由专门的法规性文件规定,有的包含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中。它对于保障国家对军人的优待和抚恤,鼓舞军队士气,激励军人的献身精...  相似文献   

4.
文章运用公共经济学理论,分析了征募混合兵役制度下地方政府间在征兵费用、优待抚恤、退役安置费用等方面财政负担的不公平,提出了调整中共与地方财政在兵役制度中的权责、实行职业化的志愿兵役制度、实行军人退役货币化安置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白国印  郭升 《国防》2000,(1):44-44
被河南省命名为“拥军优属模范县”的唐河县,多年来认真落实有关优待抚恤政策和定补标准,保证全额拨付,及时兑现,确保全县近3万名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了实处。一是安置率高。1996年以来,该县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属子女的安置率,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公费医疗率均达到100%。二是优待面宽。近年来,该县烈、军属优待面达100%,其他优待对象的优待面达到35%。军属的优待标准户均1100兀,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70%;烈属、伤残、复员、病退军人的优待标准达200元,占上年  相似文献   

6.
重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优抚保障体系框架的基本建立。概括起来,新《条例》有以下8个新特点:  相似文献   

7.
优抚,是优待和抚恤的简称,是国家和社会对武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照顾的统称。优抚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武部门应从国防建设的大局出发,予以积极协助。我国的优待抚恤对象通常指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军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等。  相似文献   

8.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民政部(1989)优字19号文件对此类问题有具体的解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所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正在服现役的军官(含由现役军官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行宪法第45条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因此,军人优抚权属于宪法权利的范畴,军人享有优抚的宪法权利;国家和社会是法定的义务主体,必须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10.
钱燕娜 《国防》2014,(10):60-62
军人是国家安全的坚强柱石,是人民利益的坚定捍卫者。而军人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则关乎军心士气、部队稳定和战斗力发挥。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军人权益保障,在工资津贴、优待抚恤、家属随军、退役安置等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投入大量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军人权益保障遇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迫切需要在社会转型中解决这些问题,拿出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11.
建立健全军人社会保障法规体系,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保护军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军人社会保障立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军人社会保险法、军人社会福利法、军人社会救助法、退役军人安置法和军人优待抚恤法。  相似文献   

12.
军人保险与军人权益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规定军人享有劳动就业、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劳动报酬、离退休生活保障、物质帮助、福利、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等权益。军人保险制度与军人工资津贴制度、军人优抚制度、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等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军人权益保障体系,具有不可替代性。军人保险水平的确定,必须考虑到与军人的劳动付出相对应的军人权益保障的需要,而且还取决于对军人权益的认知能力和认同程度。军人保险制度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3.
法律解读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向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七条  相似文献   

14.
法律解读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 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 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 通工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  相似文献   

15.
军人家庭的物质福利保障主要包括军人配偶就业及社会保障、军人子女的抚养教育、军人家庭的基本福利和困难援助、军人亲属的优待和抚恤。建立和完善军人家庭的物质福利保障,应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完善相应保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帮助服务,并通过提高整个社会对军人家庭的关注,切实解决军人家庭所面临的实际困难。  相似文献   

16.
法律解读     
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一条解读:本条规定优待对象为义务兵的“家庭”,而不是“家属”, 因此按标准发给的优待金或者其他优待应该作为一个整体针对其家庭发放;“其他优待”,主要是指优待金以外的政治优待、实物优待  相似文献   

17.
问:为什么要制定《成都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答: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国家对军人抚恤优待政策有了新的变化,总部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政策也有了新的调整,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如何将党和国家对残疾军人的关怀落实到战区部队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课题。我们制定《规定》,充分考虑了军兵种、总部驻战区部队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统一划归军区管理后的实际情况,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的各个坏节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更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规定》历经一年多战区军以上残疾等级评定管理机构试用和修改,已较为完善,印发后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军人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等一同构成了完整的战区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工作管理法规。  相似文献   

18.
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定的《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19.
知法守法     
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军人的优抚工作.根据国务院1988年公布施行的《军人抚恤优持条例》,现役军人及军属可享受以下优待:①义务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他们在农村承包的责任田和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  相似文献   

20.
军事训练是提高战斗力的基本路径,依法治训是军事训练的基本模式.预备役部队要针对依法治训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健全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抚恤优待制度,改革训管模式、严格训练奖惩,把依法治训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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