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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是军人保险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军人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应坚守“公平、正义、共享”的核心价值理念,健全军人保险的法规体系,扩大军人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军人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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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后首长关于推进军人保险基金、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空军部队军人保险基金、住房资金管理,1月26日至29日,空军后勤部财务部在京组织了2009年度空军军人保险、住房资金管理评审。其间表彰了2009年度空军军人保险、住房资金管理优胜单位,座谈讨论了军人保险、住房资金管理工作情况。这次评审活动达到了以评代审、以评促管的目的,有力地推动了空军部队军人保险、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的整体提高和财务建设的全面发展。会议特邀了总后勤部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导莅会指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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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正国 《军事经济学院学报》2005,12(2):61-63
军人保险制度是一种政策性金融,不仅具有一般保险共有的保值增值功能,还具有政治职能、补完性职能、倡导性职能和服务性职能。我军军人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采取军队主办型模式,实施“金字塔”式的分支机构体制,依托后勤(联勤)财务部门,建立健全各级保险机构体系,即上自总部、下至团级部队,都要逐级设置保险机构或部门,实行垂直领导,自营自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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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军队补充保险制度,对加快推进军人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军人风险分摊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军队需要和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趋势,当前应建立军人特别是小、远、散、边等单位看病就医较难官兵普通医疗补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职业年金、家庭风险补偿保险、生育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军队机动车辆补充保险制度等补充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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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商业保险发展军人保险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军事经济研究》2007,(4)
文章从现行军人保险项目的缺陷及军人保险制度的不足入手,在商业保险的特点分析和军人保险利用商业保险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对利用商业保险发展军人保险的途径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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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对军人伤亡保险制度实施一年来的实证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军人伤亡保险制度的建议:增设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病残和现役军人病故伤亡保险金项目,解决和防止伤病残人员滞留部队问题;将军人因公牺牲认定权限由现行的团级单位提高到军级单位职能部门,实施有效监督;强化军人保险基金管理,加大保障力度;尽快研究制订《军人伤亡保险条例》,使军人保险事业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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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阐明了军人保险管理模式设计的原则,分析了“民营为主,公营为辅”和“自我经营管理”两种模式的弊端,指出了适宜我军的保险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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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军人保险基金的增值,军人保险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其运营模式除传统的存款、购买国债等投资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但军人保险基金引入商业管理模式,实行市场化运营,不能与社会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基金投资模式完全一样,应根据军队特点处理好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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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保险基金是军人保险制度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控制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是军人保险有序高效运行的关键。对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型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防范军人保险基金管理中风险的对策,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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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是军人保险基金运营时应严格遵守的三项原则。“三性原则”内在的对立统一性决定了必须协调三者关系,“三性原则”的协调既是保险基金运营的一般准则,也是军人保险制度职能的客观要求。协调军人保险基金运营的“三性原则”在理论上可以运用资产组合理论,在实践中应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收益性,最终实现静态协调与动态协调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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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军人保险有完善的法规制度作保障,有政府的专门机构——退役军人事务部负责管理。具体内容包括寿险计划和退役军人的健康保险计划两大部分,保障对象不仅涉及军人本人,还包括军人的配偶和子女。我国军人保险应借鉴美国军人保险的成功经验,通过国家立法建立军人保险制度,设置适当的险种,采取适合我国军人的保险经营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军人保险的保障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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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补充保险是多层次保险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军人保障制度改革的焦点和重头戏。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启动,直接关系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军人保障制度能否真正形成。文章通过对军人补充保险的概念、特点及其基本模式的系统论述,提出了军人补充保险制度设计的原则,并对制度设计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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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军人保险体系应遵循军事性、法制化、稳健性、兼顾性等原则。军人保险体系分为平时军人保险体系和战时军人保险体系。平时军人保险包括军人伤亡、住房、退役养老、退役医疗、超期服役保险和特殊岗位、特殊任务保险。战时保险包括军人人身保险和军人财产保险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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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完善军人伤亡保险,需要重新从理论上认识伤亡保险缴费的意义;按照伤亡保险个人不缴费原则,改变缴费内容和方法;增设军人病故、病残保险项目,增设致残医疗、职业病和大病医疗保险项目,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正确处理保险管理方式与标准经费管理方式、简化手续与规范工作的关系等,使军人伤亡保险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