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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原副市长朱少中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这一判决让朱少中曾苦心经营的“清廉”形象一落千丈,也揭开了其非同寻常的“双面”人生。朱少中不仅是一个努力塑造清廉形象、大玩其清官花样的人,也是一个高喊反腐高调惩贪的官员。事后查明,朱少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招商引资、金融贷款、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贿赂200余万元;滥用职权,擅自为建设项目减免报建费,造成国家损失871万元。朱少中不仅不像他伪装给人们看到的那样清廉,反而是一个在几乎所有他能够染指的领域全方位上下其手捞一把的十足贪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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