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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近日发出《关于评定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的指示》,决定今年为全国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 中央军委的《指示》规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范围限定在: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人员,以及经兵役机关登记。未编入预备役部队和未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人员。 《指示》确定,评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今年7月底以前完成军衔的授予工作。8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第二批为其他预备役军官评授军衔,年底前完成军衔的授予工作,1997年1月1日起佩带军衔肩章、符号。其中,今年1月1日以后批准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人员,在公布其退出现役转服军官预备役的同时,改授预备役军官军衔,待预备役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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