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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牧团场职工自用地是兵团党委实现"发展壮大兵团、致富职工群众"目标的战略性措施。在具体落实工作中,要认真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一、确定自用地划分对象,让职工明白自己应享有的权益自用地划分的对象,主要是农牧团场农牧连队已落户的农牧职工家庭。在确定自用地划分对象范围时,有五种较为特殊的情况需要注意。一是对连队从事大田承包以外的农副业生产户,如养殖户、农机户、加工业主等,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划分自用地,不能简单地把他们排除在外;二是对已退休的农牧职工,只要本人有能力从事生产经营,且通过宣传有申请意向的,就可划分自用地;三是对新参加工作的农牧团场的职工子女,以及新到农牧团场落户的外来职工,要及时地给他们划定自用地,并且在自用地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要对其加强引导、加强管理,防止已划定的自用地闲置撂荒;四是对农牧团场的非农业生产人员的家庭,如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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