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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三点论论纲
引用本文:陈明理.两面三点论论纲[J].军事经济学院学报,1997(4).
作者姓名:陈明理
作者单位:军事经济学院基础部 副教授
摘    要:就事物即矛盾的角度看,任何事物都具有两个方面。即肯定自身的正面和否定自身的反面。但任何与正面相对立的反面又都有各走一个极端的两个点。如:左既与右对立,又与“左”对立,是右←→左←→“左”,等等。因此,我们观察和分析问题,不仅要看到两个面,还要特别看到三个点。事物即矛盾的正面,可称之为正道以A表示;与之对立的反面的两个点,可称之为右邪道和“左”邪道,可以B~1、B~2表示。图示为:B~1←→A←→B~2。A与B~1是显差异,A与B~2是隐差异。抓住显差异重要,抓住隐差异更重要。只有用两面三点论来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才能准确全面的认识事物,才能明确在什么条件下事物能保持自身、在什么条件下必然发生正向或逆向转化,从而防止走极端,去全面准确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关 键 词:方法论  两面三点论  唯物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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