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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21 毫秒
1.
编辑同志: 我弟弟结婚时,父母分给一套房子让其居住,因婚后弟弟和他妻子的关系不好,这套房子也没过户到弟弟名下。他们婚后生有一女孩。几年后,我弟不幸意外身亡,后来妻子也改嫁了。访问这套房产应由谁继承?他妻子再婚后是否还有继承权? 张文龙  相似文献   

2.
案例:小娟的丈夫小龙10年前辞职下海。前不久,小娟发现小龙与公司女业务员同居,即提出离婚。小龙承认同居事实并同意离婚,但说公司经营已亏本多年,离婚后只能将现有住房给小娟。小娟估算,除经营流转资金外,丈夫至少还有上百万元存款。于是,小娟到几家银行调查小龙名下存款,但这些银行均以小娟无权调查小龙个人存款为由,予以拒绝。妻子不可以查丈夫的存款吗?如果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离婚,实在太便宜了不忠的丈夫;如果不离婚,名存实亡的婚姻也没什么意思。小娟一时没了主意。  相似文献   

3.
艾淼 《政工学刊》2000,(4):40-41
某 部战士小王问 :律师同志 ,我的战友韩某长年离家在外 ,去年探家时 ,发现其妻李某与同事林某关系暧昧。经调查 ,发现两人同居已两年。现在李某要求离婚 ,请问韩某保护自己的权利有哪些法律依据 ?如果韩某提出离婚应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小王同志 ,根据你的来信 ,我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你信中提出的问题。军人离婚及其法律程序军人担负着保卫祖国的重任。为稳定军心 ,解除军人的后顾之忧 ,更好地巩固国防 ,我国的婚姻法对军人的离婚问题做出了特别规定 ,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 2 6条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须得…  相似文献   

4.
荀律师:我妈于5年前去世后,我爸给我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是,我哥哥姐姐对此很有意见,想和我爸打官司,以分得这套房子的产权。请问:我爸有权给我买房子吗?我哥哥姐姐打官司能胜诉吗?——武警李伟武警李伟:可以肯定地说,你爸有权给你买房子,  相似文献   

5.
时间 :2 0 0 1年的某一天地点 :某连部人物 :甲—老指导员  乙—新任指导员甲 :最近发现你情绪低落 ,反应速度降低 ,是不是头脑“碎片”太多 ?乙 :我只是觉得越来越与连队官兵“不兼容”了。甲 :也许这与你和他们的“配置”有关系。你们连好像就你一个从地方大   学毕业来的干部吧 ?乙 :这不是主要原因。有时他们谈得正热闹时 ,我一插话就“死机”。甲 :难道你说了什么“非法话题”吗 ?乙 :不是我非法 ,他们尽谈论什么训练苦呀 ,想家了 ,谈恋爱了 ,对干部有   意见了等。我觉得他们的话题“版本太低” ,应该“升级”。甲 :有时候 ,…  相似文献   

6.
律师连线     
正邻居干涉装修能否与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张先生:我和房主就一商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用途为"经营饭店"。在装修过程中,邻居得知后以影响其相邻的美容院生意,坚决不同意在此开饭店,为此和房东发生纠纷,导致我的装修无法继续进行。请问我是否能够和房东解除该合同?是否按房东要求对该房屋要恢复原状?新疆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因为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用途,因业主和相邻关系人的纠纷导致你的合同目的无法实  相似文献   

7.
知法守法     
编辑同志: 我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去年2月我村村民郭某和大儿子郭甲因车祸不幸同时去世,当时郭某夫妇有房屋9间,存款6万元;郭甲夫妇有房屋6间。郭某生前与妻子和二儿子郭乙共同生活。郭甲与妻子及儿子郭丙共同生活。现由于郭甲之妻孙某准备再婚,因继承遗产问题与家人发生纠纷。为免伤和气,郭家不愿到法院提起诉讼,特委托我帮助处理该继承问题。由于本人对法律知识欠缺,特恳请贵刊就郭某及郭甲的遗产继承问题给予明确解答。 读者 郭国顺相互继。亡。根据的规定款应当前应当4.5间遗产部即3人  相似文献   

8.
某部小常问 :我的哥哥是一名转业军人 ,由于夫妻感情不和与我的嫂子正在办理离婚手续 ,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双方出现分歧 ,我的嫂子提出分割我哥哥的转业费 ,我哥哥不同意 ,认为那是他的个人财产。请问谁的观点正确 ?到底应该如何分割他们的财产 ?答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结婚时间 1 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 ,应归本人所有。”也就是说 ,你的哥嫂…  相似文献   

9.
律师连线     
正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可否追回赠与子女的房产?孙先生:原先我爷爷有几间房子,因为年龄大了也正好赶上拆迁就把房子分给了我爸兄弟五人,但现在除了我们家都没人愿意管我爷爷了,现在我爷爷想把分下去的房产通过法律途径收回来,这样做可以吗?新疆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魏勇:本问题涉及赡养以及撤销赠与两个问题。第一,儿子和女儿都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拒不履行的,你爷爷可以依法维权。第二,关于房产,你所表述的是你爷爷把房屋分给了你父亲兄弟,这里的分,可以理解为法律意义的赠与,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被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相似文献   

10.
前不久的一天晚上,病残35年的妻子蒋成秀,含泪把她的丈夫叫到身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说:“瑞虎啊,你对得起俺啦!这几十年让你受苦受累,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我是一个活着的废人,俺实在不想再拖累你,求求你为俺做最后一件好事,行吗?”丈夫也眼含热泪,他知道妻子说的那一件好事是啥。他打断妻子的话说:“别再胡思乱想  相似文献   

11.
问:我友于1996年12月与邻村青年丁某登记结婚,因没有房子一直没有举行婚礼,俩人也未同居。最近我友盖好房子准备成亲,不料对方却想离婚。我友想把生米煮成熟饭,遂召集亲友将丁某抢来锁在屋内。村干部赶来说这是违法行为,要求其立即放人。请问抢自己的媳妇也犯法吗?  相似文献   

12.
国防乐园     
进出有别妻子:“唉!拿你们男人真没办法,给你们说点事儿,从一只耳朵进去,从另一只耳朵就出来了。”丈夫:“你们女人更糟糕,给你们说点事儿,从两只耳朵进去,从嘴巴里就出来了。”警察与罪犯一个警察押送一个犯人去监狱,忽然他的帽子被风吹掉了。“我去替您捡帽子,行吗?”犯人讨好地问。“你以为我那么愚蠢吗?”警官说:“你站在这儿,我去捡”同等待遇一个人正向别人抱怨自己的婚姻:“刚结婚时多么好,每天下班回来妻子和小狗都来门口迎接我,妻子给我拿拖鞋,小狗朝我叫。现在可好,小狗  相似文献   

13.
郑老太太有3个儿子,丈夫去世后她一直与大儿子一起生活。房改时,郑老太太的单位以成本价将公有房屋出售给职工,郑老太太让大儿子一家出钱将他们居住的公房买了下来,但房子的产权人是郑老太太。之后,郑老太太给大儿子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自己名下的位于某处的房产,在自己去世后,该财产由大儿子某某继承,并作了公证。2000年郑老太太死亡,大儿子在料理完丧事半年后,拿着母亲的遗嘱及其他证件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相似文献   

14.
画里话外     
《兵团建设》2014,(6):53
正幽你一默毛豆怕你伤害我一天,妻子坐在沙发上,心想自己的丈夫是否爱自己。妻子问丈夫:"老公,你爱我吗?"丈夫很快回答:"爱,肯定爱呀!"妻子不信,又问:"你是不是怕伤害我才这么说的?"丈夫急忙说:"我哪敢呀,我是怕你伤害我才这么说的。"  相似文献   

15.
这是一个有关战士夫妻的爱情故事,他们结合还不到百天,厄运就降临到他们身上,妻子不幸瘫痪,除了医院的救护车来了外,就再也没有出过房门,只能从窗外射进来的阳光和偶尔飘进来的花香鸟鸣,感受到四季的更替。面对重病的妻子,战士默默地传递深爱,背着妻子求医问药,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还欠下20多万元的债务。妻子不忍心拖累丈夫,多次提出离婚,他都拒绝,他对妻子说:"你忘了我们结婚时的誓言,不是说好一辈子不分手吗?你活着一天我就要照顾你一天,我要照顾你一辈子!"  相似文献   

16.
哈哈一笑     
床下有人妻子和丈夫讨论外遇的问题,丈夫突然问妻子道:"假如有一天我不幸有了外遇,亲爱的,你会怎么处理呢?""我绝不会饶恕你的!"妻子坚决地回答。接着她反问丈夫:"假如我有外遇的话,你会怎样对待呢?"丈夫沉思了一下说:"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想我会原谅你的,不计较一切。"丈夫才说完,就听到妻子兴奋地对床下叫道:"出来吧!他不会计较的!"  相似文献   

17.
律师连线     
正工作中受伤之后应尽快作工伤鉴定刘先生:我妻子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2013年11月,她在工作中摔伤,经诊断为脚跟骨骨折。经过2个月的治疗,她现在已经基本康复。我妻子受伤后没有作工伤鉴定,请问,如果留下后遗症怎么办?新疆得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燕:你的妻子是在工作过程中受的伤,应该尽快到工作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只有拿到工伤鉴定,今后如果发现后遗症,自己的权益才会有所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法庭上,张某不承认与周女有同居关系,称周只是他雇用的保姆,中奖彩票是他选的号。吴某也以张某合法妻子的身份向法庭请求保护财产权益。周女面临鸡飞蛋打、人财两空的危局。法院审理后也认为,周女张某无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好在法院调查详尽,尊重事实,同时认为原告被告长期同居属实,购买  相似文献   

19.
荀律师:我姐夫是一名现役军人,由于他与我姐长期两地分居,就与部队驻地一名女青年在一起生活。我姐想离婚,但我姐夫就是不同意。请问:我姐夫与那个女青年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吗?我姐夫不同意离婚,法院可以判离吗?我姐可否要求离婚过错赔偿?——成都军区杨伊  相似文献   

20.
政策法规     
我丈夫李明前年开办了一家石材厂,开采石料需要使用黑火药。他曾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指定销售爆炸物资的部门求购黑火药,但该公司考虑经济原因没有进货。在当地无法买到黑火药的情况下,李明于2003年6月未经公安机关审批,私自从外县一石材厂购买黑火药300公斤,全部用于开采石料。2004年2月,民工朱某在使用黑火药时不慎被烧致重伤,朱某向公安机关告发,李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拘捕。我听说李明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请问,为了采矿需要而私自购买黑火药,真有那么严重吗? 刘妍律师解答:刘女士,应当肯定的是你丈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于2001年5月16日实施的《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的第一条第六项和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非法买卖黑火药1公斤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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