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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军"对推动军品市场发展、实现强军富民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受长期经济体制束缚、民企发展不平衡、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方面的影响,民企"参军"还存在诸多问题。以政策学家金登的多源流理论分析我国民企"参军"的问题困境、政策选择和政治趋向,以期实现问题解决、政策到位、政治保障的目标,促进我国民企"参军"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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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速我国民企参军步伐,深入实施武器装备建设军民融合战略,在系统梳理世界军事大国推进民技军用的历史经验做法和最新政策取向的基础上,归纳出5个方面的有益经验,即统筹制定战略规划、设立专门协调机构、大力推进竞争采购、完善竞争配套政策,以及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结合我国民企参军进程中存在的主要现实问题,提出了统筹制定民技军用战略规划,建立高效统筹协调机构,加大竞争性采购推进力度,完善扶持优势民企配套政策等具体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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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军”是世界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美军采取激励性合同直接资助、通过设计与技术竞争采办模式、对独立研发提供补贴等方式,使军民科研资源得到有效配置。解决我军“民企参军”门槛高、军品定价方法过时、自主科研补偿不当、价格管理体制效率不高等问题,应借鉴美军的做法,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优化价格管理程序,创新价格测算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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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今年初春科工委组织的“中国民用工业参与国防建设展览会暨研讨会”同样,日前西安召开的“中国民用工业参与国防建设(西安)展览会”上,就“民参军”方面反映的仍然是市场准入、平等竞争、信息不对称等政策环境问题。政策法规滞后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瓶颈”。但是,西安展会看到的可喜现象是“民企参军”热情很高,众多的民营企业开始从军工配套产品入手,向国防装备领域渗透。其直接的好处就是,避开诸多的市场和政策壁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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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转民》2016,(12)
<正>军代表在武器装备采购的第一线,是军队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过程中,一是发挥好宣传咨询作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军民融合国策,积极宣讲"民参军"的政策要求,增强企业"参军"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发挥好引领培育作用。军代表要引导"民参军"企业,按照标准制度,完善装备制造承制资格,加强装备质量保证能力基础建设,指导完善相关的手续和要求;三是发挥好协调监督作用。要严格标准抓质量,依据合同促进度,加强日常检查监督,确保武器装备按期交付。要积极参与编制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政策、法规和军民一体化技术标准规范,扫除武器装备军民融合式发展技术障碍。同时,军代表还要立足岗位,接受军改大考。陆军南京军代局、沈阳军代局所属军代表忠实履行使命,交出合格答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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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先后发布了<关于推进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从事军民通用技术,军民两用产品及一般武器和配套产品研制生产的军工单位可引入各类社会资本,筹集资金发展军民结合产业.为了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拓宽军工单位融资渠道、推动军工经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发起筹备"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基金". 相似文献